求富的欲望是亿万中国人民的天性和生存的本能需求。请看邓 小平的一句话:让“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突然变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谁改的?真实情况是经过广大群众、干部之口改过来的,并未经过谁的同意或授意。可见人之天性、本能要求之强、之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但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还要全民共同富裕;那么有两个范畴不能绕过:一为市场,一为资本。
一、为何不能绕过市场?
为什么计划经济实行几十年,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短缺经济、买方市场?一方面,优先发展的重工业总无人能治好它的投资饥渴症,生产链条的上游产品,中游的产品,我们并不短缺,因为中间产品向终端产品的转化率很低,所以浪费量极大。另一方面,人们衣食住行的消费品市场却十分紧张,由于重工业没有很好地为农业、轻纺工业衔接、配套、服务,所以消费市场的终端产品严重不足,以至人民手中有钱,还要辅以各种票证压制人民的需求。几十年高积累、低消费的经济;强生产、弱需求的经济,人民怎么能富裕呢?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场矛盾不期在1984年年底至1985年发生了一次激烈碰撞。
1985年元旦刚过,国务院接到紧急报告,去年新发钞票260亿元,超过原计划80亿元的两倍多。一幅经济紧张的图像摆在国家面前,因为这一切都违反了计划经济中,货币流通量和商品可供量的平衡、产销平衡、物资平衡、财政收支平衡的计划经济天条。因而担心是否会发生挤兑抢购?对应之策是否要出售黄金?是否要进口高档商品回笼货币?工资和经济效益能否再挂钩?要不要开征个人所得税?
但细细分析起来,这些顾虑都是不成问题的。钞票发多了,第一是农副产品收购量增加,多投放一百亿,这是大利好呀!第二是农村信贷过猛,因为农民搞起了多种经营,甚至办起了社队企业,这也是好事呀!贷款多少?且估计50亿吧!第三是这一年外资引进27亿美元(当年人民币汇率:1美元=2.9元人民币),核计外汇占款约79亿元。三者合计229亿,余下只有32亿,这些钱才是多发的奖金。但由于实行了工资和经济效益挂钩,江苏、广东、福建及全国的建筑业、石油业和首钢等大型企业分别实行了不同的利润包干制度,这是他们多劳多得,应得的奖金,还有一部分落实政策的费用,都应从32亿中扣除。估算一下吧,多发的钞票,可能也就十多亿这个数。当年的物价指数上升也就是2.8%,1985年的物价指数为8.8%,1986年的物价指数下降到6%。计划经济考虑了多种平衡,唯有对生产力和购买力的平衡没有全面考虑。有的领导认为,改革不能收,超发奖金固然不好,但这笔钱不是浪费,更不是贪污。而是流向了民间内需,流向了消费市场,不应过分忧虑。我认为这是商品经济打破计划经济束缚的一次具体博弈,其中的经验、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同时也说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生产飞速增长,商品逐渐丰富,人民购买力增强的一条正确道路。
二、为何不能绕开资本?
计划经济时代,除去农民集体的土地、山林、水面之外,所有资源都是国家所有,国家利用其资源可以开矿、建厂,兴办的工商企业都叫国营企业。一般百姓是不能经商办企业的。改革开放打破的第一个禁区,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可以区分为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交给农户经营,统分合作经营。打破的第二个禁区,就是国家资源,也就是全民的资源可以向全民开放。寻常百姓都可以开办自己的企业、公司。这样,我国就出现了国营企业的资本,外国企业的资本,民间资本共存的局面。
我国计划经济时,没有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就是国家资本。当时也讳言“资本”二字。公私合营的企业,只有在这种企业中,才有资本的概念,如公股和私股。其实,资本只是特定历史阶段中,经济学上出现的一则经济范畴,它的抽象概念就是能带来价值增量的本金和相应财产的总和。成熟的社会主义也应有一套自己的经济学的科学范畴,但是我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但也不可能马上就有一套成熟的经济学范畴,进行商品、市场、资本的运行。没有成熟的理论范畴,也不能生造一套理论范畴与成熟的资本主义经济学百分百的对立。
张闻天同志在“庐山会议”以后,在社科院经济所,就有一种理论研究的文字形于笔端。他认为:“如何对《资本论》的范畴加以改造和继承。对《资本论》的范畴不要硬套,但应该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这方面的遗产。”“只要说明《资本论》的范畴在社会主义起了根本的质的变化以后,这些范畴的充分运用,不但无害,而且有利。”这种思想若能实现,有一个必要的条件和前提:就是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宗旨、方向绝不能动摇,并要无时无刻地都要和党的蜕变现象做斗争。资本不是政治,但它可以渗透政治;资本也不必然使人腐败,但它可诱人腐败。又何必非把“资本”说为“资金”,“商品”说成“产品”,“利润”说成“赢利”,“工资”说成“劳动收入”,“必要劳动”说成是“为自己的劳动”,“剩余劳动”说成是“为社会劳动”。这种回避的态度,并不过硬,也不科学。
现在政府已开始从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的功能向经营管理国有资本转换,民有资本也大大扩展了。资本的逐利作用是天然的,总不能认为国有的资本就是善,民有的资本就是恶,资本本无善恶,我国法律从未做出这种区分,民营经济是人民经济的一部分,唯在党和政府驭之而已。
三、三次分配的一种补充
我国的共同富裕毫无问题建筑在三次分配的基础之上,但也需要多种辅助行动的参与。1994年4月,刘永好等十位民营企业家发起了扶贫助困的“光彩事业”。这种扶贫助困的活动,不是无偿的捐助,而是企业家有了一定充裕的资本以后,去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参与各种youchangfuwu。并对“光彩事业”这种开发式扶贫工作赋予了“共求发展、共创利润、共谋利益、共享文明安乐”的意义。
这项事业,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参与了全部的酝酿发起工作,时任中共总书记为此活动题词,为此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接见参加光彩事业的企业家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成员,有的省委领导主动参加省里的“光彩事业”活动,并发表鼓励性讲话,党的十八大以后,还把“光彩事业”践行的“义利兼容”的思想带进中央,写入中央文件,也是我未曾想到的。
目前,这项工作还在发展,规模比以前更大了,尽管上世纪这项工作做得许多地方仍有败笔,很多工作并不理想。我认为政府在对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和进行第三次分配之间,是否存在这二点五形态的分配呢?民营企业在这两者之间,开展开发性的扶贫工作面空间很大,形式很多。作为国企、央企中的全民资产部分,所有者权益部分倒不需要过分强调捐献举动,因为其捐助的钱财本身就是全民资产利润,就是国家的钱。如何吸引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家,使用自己企业的钱,自觉自愿地投身于“共同富裕”的事业中,而不是又来一次平均主义的大分配,这也是社会主义中,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希望得到政府支持。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