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概况
长沙,湖南省省会,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东邻江西省宜春、萍乡,西连娄底、益阳,南接株洲、湘潭,北靠岳阳。长沙是综合交通枢纽,京广高铁、沪昆高铁、渝厦高铁在此交汇。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总面积11819平方公里;辖6区、1县、代管2个县级市;2017年,常住人口791.81万,城镇化率77.59%。 2018年,常住人口815.47万人,成为湖南省首个常住人口破800万人的城市。其中,城镇人口645.23万人,乡村人口170.24万人,城镇化率达79.12%,全省第一。地区生产总值11003.41亿元。境内地势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达。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湘江穿城而过。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三千年城名、城址不变,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有马王堆汉墓、四羊方尊、三国吴简、岳麓书院、铜官窑等历史遗迹。凝练出"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湖湘文化。长沙既是清末维新运动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策源地之一,又是新民主主义的发祥地之一。走出了黄兴、蔡锷、刘少奇等名人。
长沙是中国(大陆)国际形象最佳城市、东亚文化之都、世界"媒体艺术之都"。打造了"电视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等文化品牌。长沙有高校51所,独立科研机构97家,两院院士52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15个;有杂交水稻育种、"天河"超级计算机、国内首台3D烧结打印机等科研成果。2019年2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历史沿革
1949年8月至1958年为不管县时期,只管市、郊,没有辖县。1959年以后为管县时期,有辖县。
1949年8月,长沙市辖8区: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下辖82保、1838甲。
1950年8月,废除保甲制度。
1955年10月,东、南、西、北4区建306个居委会、2909个居民组,区名去掉"城"。
1957年内4区辖26街道(东区6个、南区5个、西区8个、北区7个),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1958年9月,农村撤消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东风、岳麓3个公社,18个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12月,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59年2月,撤消郊区。3月,长、望两县合并称长沙县,属长沙市领导。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
1962年1月12日,恢复长沙市郊区。
1977年12月,恢复望城县建置,将长沙县分为长沙、望城两县。
1978年底,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
1983年2月,浏阳、宁乡、湘阴划归长沙市管辖,湘阴县随即划归岳阳地区。
1984年2月,长沙市辖4县1郊的人民公社先后改为同名的乡(镇)。
1993年1月,浏阳撤县改市。
1995年7月,辖县(市)撤区并乡建镇,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7镇53乡,648居委会3091村。
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东、南、西、北、郊5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
2002年底,长沙市辖5区3县1市,54街道79镇39乡,568居委会2727村。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麓大道。
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
2008年,望城县坪塘、含浦、莲花、雨敞坪四镇划归岳麓区,雷锋镇由望城县委托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同年八月长沙县榔梨镇韶光社区居委会正式划归芙蓉区东岸乡管辖。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由573平方千米变为975平方千米。
2011年7月,望城撤县改区,成为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城区由975平方千米增至1938平方千米。
2015年1月14日,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划入天心区,长沙县跳马镇划入雨花区。 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增加至2185平方千米。
2017年4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以原宁乡县的行政区域为宁乡市的行政区域。宁乡市人民政府仍驻玉潭街道金洲大道5段398号。宁乡市由湖南省直辖,长沙市代管。
行政区划
截至2018年,长沙辖6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长沙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80个街道、95个镇、14个乡,715个社区、1169个村。 政府驻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领导
市长
郑建新:中共长沙市委副书记、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市长
夏建平:中共长沙市委常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唐向阳: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蔚: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明理: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邱继兴: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勇: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澎: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东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楠: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
张能峰: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长沙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政府机构
办公机构
工作机构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郭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康小平)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意刚)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潘胜强)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伟胜)
长沙市水利局(局长:曹彪)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吴石平)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杨长江)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周敏)
长沙市审计局(局长:陈剑文)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荣爱华)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胡春山)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雄文)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庆和)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邓鹏宇)
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志坚)
长沙市信 访局(局长:喻志军)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谭果)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魏华松)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张武)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主任:杨莉)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局长: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