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发文:彻查1.2万家医院院长和科主任!
中华名人在线 2022-09-13 10:38:06 作者:zhhmrzx 来源:

中纪委发文:彻查1.2万家医院院长和科主任!

金海心 传奇文学海风 

贪腐不止,反腐不停!反腐打贪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是永保党不变色、国家强盛、人民幸福、民族有希望的重要环节和举措!

贪腐,医疗行业也是重灾区!

纪委提出纪委监察工作中的三大问题——“查谁?查什么?怎么查?”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规则》要求:

派驻机构应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

(二)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同时,重点检查以下对象:

(一)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驻在单位人员。

根据此前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公立医院章程范本》要求,早在2019年,全国所有的公立医院就已经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就是说,因《规则》下发而袭来的新一轮反腐风暴,将吹向全国1.2万家公立医院!

《规则》在监督重点上,突出“少数关键”。将纪委入驻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也就是说,全国公立医院的院长、主任等医院的“一把手”,将成为此次反腐风暴中的重点目标。

多角度打击医疗腐败,院长、科室主任是“关键”!

从近年来曝光的多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来看,腐败形式都表现为医疗机构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与企业、供应商内外勾结,形成腐败利益链。

看似只有院长被查出腐败,但其实医药购销领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被监督。

针对企业、供应商,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凡是涉及到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涉事企业都将会被纳入药械企业“黑名单”中,最严重或将被取消挂网投标和配送的资格。

除此以外,在医药流通领域,医药(器械)代表,同样也是监管重点。国家药监局印发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底正式开始施行,进一步整治了医药购销领域中收受“红包回扣”,“带金销售”等违规行为。前段时间,在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同样也强调了要持续推进医疗领域乱象治理、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可以看出,国家正在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加大对医疗腐败的“出拳”力度。这也绝不是一阵风的短期行动,而是要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如今,医疗反腐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光落在了所有医疗机构的重点人群、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上。

据不完全统计,半年时间里,已有61名卫生系统“关键”人物出事。其中就有院长、副院长38名,占了半数以上。不乏知名三甲医院,甚至有的人在退休多年后仍被揪出。

这些案件中,并不是院长一人“独贪”,而是窝案串案频出,院长连带医院中的其他医务人员一起,形成“塌方式”腐败。

显然,只有管住医疗领域中“关键少数”这个监督重点、监督难点,才能将“反腐败”升级成“防腐败”,把医疗反腐的防线前移。


15大重点领域,开始“地毯式”检查!

为此,国家去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2021-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正式启动了一场为期四年,针对所有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的反腐行动。

所有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做好在接下来的几年内迎接异常猛烈“地毯式”检查的准备吧!

本轮检查大致分为15个重点方向,整理如下:

尽管新一轮反腐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医疗机构,但药械企业、供应商同样与医疗机构息息相关,利益相连,构成利益集团,全都无法躲开医疗反腐的“重锤”。

“带金销售”已经成为过去式,接下来就是全面合规的时代了!

(资料来自“冷观视点”)

编辑 李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