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高兴事,自斟自酌,连喝三杯白酒,50多度的,真香。
三杯酒下肚,引起我回忆起二三十多年前酒桌上的往事。
从上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我在一家媒体当评论员,当记者,小有名气,还挂个小“衔”。
无论在北京,还是外出采访,喝过酒,吃过饭,上过酒桌。有时请我去的,有时是跟着领导去的。
我自己几乎没有摆过酒桌,因为不好意思公款报销,自己掏钱又舍不得。
这一点,先说清。
实话说,比较而言,我上酒桌少,有人比我多,多到几乎天天上酒桌,大杯喝酒,大块吃肉,佩服他们的好胃口,好酒量。
他们在酒桌见到的丑态,肯定比我丰富多彩,但他们闷头吃喝不言语,我虽然上酒桌机会少,但也耳闻目睹各种丑态。
今天说三种丑态,是亲眼所见。
那一年,我随一正省级领导去某省。
按规格,省委书记出面请吃饭。当然有酒,有好酒。推杯换盏,热热闹闹,此时来了一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像个杀猪的。
他为了表示对客人的欢迎和对书记的敬重,先说几句拜年话,随后,三个指头夹起两杯白酒,一张嘴,闷两杯,接着又闷了两杯,接着又闷两杯,共六杯。脸不变色,心不跳,何其豪爽。
省委秘书长是相当相当大的官,看到他的这种表现,我心里想,乖乖呀!我若想当这大官,首先得海量。
后来,这省委书记、秘书长不见踪影了,估计没有再海量的机会了。
那一年去中原,酒桌上,分外亲,老乡、老乡喊得亲,一杯一杯灌得亲。我酒量小,三杯下肚,晕头转向,就此打住。
可是,打不住。有人说,三杯才开头,三瓶才及格,有的把酒杯举上头顶,弓着腰,低着头,敬我喝。有的说。这一杯您再不喝,我给你作揖了!磕头了!弄得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活受罪!
事后想想,那桌酒,到底是敬我喝?还是你们想喝?酒钱最后肯定记在我头上,公款报销。
那一年去东北,新花样,开眼界。
刚上桌坐下,步履轻盈,香气扑鼻,进来几位浓妆艳抹、笑逐颜开的大美女,不知是宾馆的服务员,还是机关的女职员,还是其他什么的干活。
不见外,自来熟。美女们端起酒杯,哥呀哥呀地喊,一杯一杯地劝,你要不喝,她就往你怀里钻,往你大腿上坐,往你嘴里灌。
第一次见到这种盛况,猝不及防,手足无措。好在“哥”没醉,不至于“你使你的美人计,我给你来个将计就计”。
“哥”,老江湖了,就像打虎武松一进孙二娘的十字坡人肉包子铺,就知酒无好酒,饭没好饭。
这样的酒桌丑态,还见过一些,今天只说三条,不说了,由此可见一斑。
不敢标榜自己有多么正人君子,一尘不染,但从心底里,厌恶这些。心里总是想,这样吃下去,喝下去,国家怎么办?老百姓怎么看?
好在后来中央出了个八项规定,情况可能好一些。我从内心拥护八项规定,厌恶酒桌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