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拥军爱警共建体系管理平台自律公约
中华名人在线 2026-07-22 15:02:00 作者:zhhmrzx 来源:

微信图片_20260722145356_304_501.png社会化拥军爱警共建体系管理平台自律公约

主题:弘扬爱国文化,共建拥军爱警体系

发布单位: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

运营归口:拥军爱警网运营中心

公示日期:2026年07月19日

正式生效日期:2026年08月01日

一、项目法定定位

本项目由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独立完整持有著作权,为市场化正能量文化商业赋能项目。项目旨在搭建全国标准化、社会化民间拥军爱警共建体系管理平台,全程依据市场化规则合规运营、规范共建。

二、刚性合规免责声明

为明确法定边界、规避公众认知误导,本项目对外永久公示四条不可更改的合规准则:

1. 非政府项目:本项目为纯市场化民间商事合作项目,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公安军警系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行政授权关系、挂靠合作关系及官方背书关系,全部合作行为均为平等市场主体之间商事活动。

2. 非行政授牌:平台授牌、身份认定、区域授权、荣誉公示,仅为项目内部民间商业共建服务资格,不具备行政效力、公职资质效力、军警身份效力、官方认证效力,严禁任何主体将商业授权曲解为官方行政认定。

3. 非公益无偿收费:项目全部合作费用,均为IP版权授权、七大产业商业赋能、技术运维、全网资源对接、宣传公示对应的市场化服务对价。合作方自愿付费、自愿合作,可正常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本项目不开展公益募捐、行政摊派、强制收费等行为。

4. 全版权法律保障:项目品牌VI、标识、文案、运营机制、产业体系均已完成国家版权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独家归属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程保护,任何侵权行为将依法追责。

三、总则

为规范全国民间社会化拥军爱警共建体系管理平台市场化商事运营秩序,厘清民间商业共建与党政军警体系法定权责边界,杜绝虚假官方背书、军警制式滥用、超范围经营、权责混同、合作纠纷等各类法律风险,有效保障版权运营方、合作企业、自然人共建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军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全网强制性自律公约。

所有完成备案、签约入驻的共建主体,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充分知悉、自愿认可全部条款,自愿履约合规经营,并独立承担自身违约、违规经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一条 唯一归口权责界定

5. 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为本项目唯一著作权持有方、唯一合法运营主体、唯一授权发证主体、唯一规则修订与最终解释主体。

6. 全国范围内共建准入审核、资质授牌、区域授权、主体晋级、违规除名、督导整改、产业赋能权限划分,均由本部独立市场化管理。任何单位、个人无权私自拆分授权、私自发证、跨区域招商、私自定义共建体系规则。

7. 区县共建人“一县一行一席区域独家权益”,仅为项目内部商业运营名额划分,属于商事合作双方约定的商业权益,不等同于行政特许、政府授权、官方垄断经营权,严禁使用“政府独家授权”“官方区域特许”等误导性宣传话术。

第二条 新旧体系废止与切换法定规则

8. 自2026年8月1日起,拥军爱警驿站、拥军爱警联络员、拥军爱警联络官三套旧体系全面废止,永久终止全部法定效力与商事效力。

9. 正式启用拥军爱警共建体系七大标准化官方产业体系:拥军爱警会客厅、拥军爱警艺术团、拥军爱警法律服务中心、拥军爱警直播融媒体中心、拥军爱警AI应用服务中心、拥军爱警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拥军爱警安保救援服务中心,根据共建人具体岗位颁发不同的工作证。。

10. 所有存量合作主体须在官方过渡期内完成新体系备案、签署本公约及配套承诺书,全面清理旧体系物料、资质、对外宣传内容。逾期未整改、继续沿用旧体系开展经营的,本部有权单方终止全部合作授权、全网公示,并依法追究违规经营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七大产业板块合规运营刚性约束

全体共建人运营七大授权产业,必须严格恪守法定经营范围,严禁超资质经营、严禁冒充公职、军警、司法、官方机构资质:

11. 拥军爱警艺术团:仅限正能量文化展演、企业团建商演、社区文化服务、艺术培训等市场化文化业务,不属于官方文艺机构,不得冒用官方文旅资质宣传。

12. 拥军爱警法律服务中心:以商事调解、企业合规咨询、普法科普为主,仅限民间商事服务;严禁开展执业诉讼代理、司法仲裁、案件审判等法定持证业务,不得宣称具备司法公职资质。

13. 拥军爱警会客厅:仅限区域商户联盟搭建、商业共建服务、商圈资源整合,严禁开展集资、传销、强制收费、捆绑招商等违规经营行为。

14. 直播融媒体中心:仅限商家短视频赋能、直播孵化、助商助农市场化服务,严格遵守《广告法》,不得承诺保底流量、保底收益、绝对化效果。

15. AI应用服务中心:仅限企业数字化工具推广、智能营销赋能服务,如实介绍功能与服务边界,不夸大效果、不强制捆绑销售。

16. 拥军爱警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仅限民间就业创业信息对接、职业素养培训、企业人才输送、创业政策科普、市场化就业创业赋能服务;无官方人社行政审批资质、无公职人才派遣资质,不得开展官方人事招录、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法定政务业务,不承诺包就业、包创业成功。

17. 安保救援服务中心:仅限民间安全科普、企业安全培训、安保服务、应急知识宣讲,无军警执法、官方救援、公务处置资质,严禁冒充公职救援队伍开展作业。

第四条 宣传推广合规禁令

18. 所有宣传内容严禁使用“直属政府、军警下属、官方项目、行政认证、公职授权”等易误导公众的词汇,所有对外物料必须明确标注本项目纯市场化民间商业共建属性。

19. 所有品牌VI、图文素材、体系文案,仅限使用总部统一下发的正版版权物料,私自篡改、改编、二次创作IP所产生的侵权风险与合规责任,由使用方全权承担。

第五条 商业收费与收益权责约定

20. 项目所有合作服务费、商户年费、产业赋能服务费、工具使用费,均为双方自愿约定的商事服务对价,包含版权授权、产业赋能、技术运维、全网公示、资源对接、体系输出等全套服务。服务一经开通即不可逆,不予退费,合作签约即代表自愿认可本商事规则。

21. 所有共建人严禁私自加价收费、拆分授权、倒卖资质、跨区招商牟利,一经查实立即永久除名、终止全部授权。

22. 平台不向任何共建主体承诺保底收益、固定营收,所有经营收益由共建人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共建人自愿认可市场经营波动风险。

第六条   社会化拥军爱警公益反哺专项资金管理

一、 设立初衷

本平台为市场化商业运营主体,依托版权运营、区县共建服务、产业赋能等合规商事业务开展经营。为践行社会化拥军爱警初心使命、提升品牌公信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专门设立拥军爱警公益专项基金,以经营利润反哺拥军公益事业,所有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全程留痕、定期公示。

二、资金计提标准

平台以自然年度为核算周期,以年度审计后经营纯利润为基数,每年固定提取**25%**划入拥军爱警公益专项账户,作为全年社会化拥军爱警公益事业专属运营资金。

计提比例长期稳定,不得随意下调;如年度经营亏损,则当年不计提,待盈利年度恢复计提。

三、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以下公益场景,严禁挪作商用、分红、个人开支)

1. 慰问活动:基层军警单位慰问物资、节日关怀、一线执勤保障物资采购;

2. 文艺公益:拥军爱警艺术团基层进警营、进部队公益巡演、八一主题公益演出、退役军人专场文艺活动;

3. 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因公负伤警务人员家庭帮扶、就业帮扶补贴;

4. 公益服务:免费普法宣讲、商事调解公益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益指导、红色文化宣传;

5. 合规宣传:拥军爱警正能量公益海报、短视频、公益报道制作发布。

四、 财务与公示管理

1.拥军爱警公益资金单独开立台账、独立记账,区分经营账户与公益账户,留存合同、票据、发放签收表、活动照片、行程记录等全套凭证;

2.每年一季度完成上一年度公益资金收支年报,在拥军爱警网官方渠道对外公示,接受全体共建人、社会大众监督;

3.所有大额公益支出执行内部审批流程,留存决策记录,严禁资金体外循环、私人代收、虚列开支。

五、 禁止性条款(风控红线)

1.公益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股东分红、高管薪酬补贴、商务招待、平台市场拓展招商费用、设备采购等经营性支出;

2.本计提行为属于商事主体自主社会责任投入,不属于法定慈善募捐,不替代正规慈善机构捐赠,如需抵扣税费,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合规公益渠道办理捐赠手续。

六、 共建人协同义务

全体区县共建人、体系内岗位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总部落地公益活动、如实反馈基层拥军爱警需求,不得冒用公益名义违规收费、私自截留公益物资、篡改公益使用用途,违规者按照公约予以解除共建资格、纳入黑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经营权责隔离(核心免责条款)

1.各区县共建企业、自然人均为独立商事经营主体,自行负责属地工商、税务、合规备案及全部经营事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2.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仅提供品牌授权、体系输出、总部赋能、资源对接后台服务,不参与属地经营、不干预属地管理、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3.共建人因自身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税务违规、合同纠纷、市场经营行为引发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部由共建主体独立承担。

第八条 诚信自律与品牌维护义务

1.所有共建主体严禁依托拥军爱警公共IP开展恶意炒作、造谣传谣、诋毁品牌、制造行业对立等行为,不得利用品牌从事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2.积极配合总部正能量爱国文化共建工作,自觉维护品牌形象、声誉与公信力。

第九条 监督整改与违约处置机制

本部运营中心拥有全网合规巡查、年度年审、日常督导权限。对违规主体可采取:警告整改、暂停赋能、全网公示、终止授权、永久除名、追偿品牌损失等处置措施。违规主体自愿放弃申诉、退费、索赔、抗辩等全部权利。

第十条 附则

1.本公约与《企业版共建人承诺书》《个人版共建人承诺书》为成套法律文件,共同构成双方商事合作依据,具备同等合同法律效力。

2.本公约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属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所有。

发布单位(盖章):海南省海洋安保救援部(有限合伙)

运营归口:拥军爱警网运营中心

2026年07月19日